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 室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青阳港学校发布时间:2021-10-16浏览次数:950

  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苏教督委办 函〔2021〕21 号)要求,定于10月在全省范围内分批次开展13个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。
    一、时间安排
   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,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。
    二、调查对象
   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。
    三、具体实施
    1.问卷发放。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。
    2.问卷分配。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,可以根据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)参与问卷调查。
    3.问卷和回收。填答人提交问卷后,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,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、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。